律师解答: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3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所以乙可以像丙主张赔偿也可以向甲主张赔偿,之后丙可以向甲追偿。
以上为百科题库网整理的关于"村民甲(18周岁)路过村民乙家门口时,用一块石头向乙家所养且卧在乙家门口的狗打去,该狗立即扑向甲,甲因跑得快未被狗咬,狗咬伤了甲旁边的行人丙。丙因躲避,将路边丁叫卖的西瓜踩碎三个。丙因治伤支付医药费60元。丁的三个西瓜价值16元。对丙、丁损失应由谁赔偿?"试题答案及解析,如想学习更多历史类竞赛题,欢迎访问www.baiketk.com查看搜索更多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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