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样的公告是可以的,只要你们公司能证明该员工是无辜旷工就行。
2。你们公司没和员工签合同,所以该员工有权要求你们公司就已工作的月份做双杯工资补偿,当然你们公司也可以就旷工造成的损失向该员工索赔,具体看你们的实际情况。
3.要送达该员工本人或本人提供的联系地址,送达后30日还是60日不论该员工是否亲手收到都算已送达。
以上为百科题库网整理的关于"2007年7月6日《辽宁日报》报道,由于两次人代会都“无故旷工”,两年来也没有参加代表活动,辽宁省普兰店市的1名人大代表被该市人大常委会亮出了终止代表资格的“红牌”。这表明"试题答案及解析,如想学习更多政治类竞赛题,欢迎访问www.baiketk.com查看搜索更多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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