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数新中国历史上8次行使否决权
第一次:1972年8月25日,中国否决了关于孟加拉国加入联合国的决议草案
第二次:1972年9月10日,中国否决了有关中东问题的对巴勒斯坦和阿拉伯国家的修正案草案
第三次:1997年1月10日,中国否决了关于向危地马拉派遣联合国军事观察员的决议草案
第四次:1999年2月25日,中国否决关于同意联合国驻马其顿预防性部署部队延期的决议草案
第五次:2007年1月12日 中国否决关于缅甸问题的决议草案
第六次:2008年7月11日 中国否决美国提出的有关津巴布韦的制裁提案
第七次:2011年10月4日 中国对联合国干预叙利亚决议草案行使否决权
第八次:2012年2月4日 中国否决就叙利亚问题决议草案
以上为百科题库网整理的关于"10月5日,中国、俄罗斯否决了联合国安理会涉叙利亚问题决议草案,引起舆论热议。有的称赞中国仗义执言,“该出手时就出手”,有的则质疑是否值得为远在万里的叙利亚撑腰打气,也有的认为中国敢于亮明态度本身就是一种进步,”中国终于投了一次反对票“。说到行使否决权,从来不容易。它是《联合国宪章》赋予5个常任理事国的特殊权利,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71年恢复在联合国合法席位以来,仅7次行使否决权,在5个常任理事国中次数最少。这充分说明中国动用否决权的慎重态度。在叙利亚问题上,中国这次行使否决权不是逞一时意气,而是基于道义的坚持和现实的考量。对此,以下正确的认识是"试题答案及解析,如想学习更多政治类竞赛题,欢迎访问www.baiketk.com查看搜索更多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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