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帮忙充电的同学对她手机丢失没有故意也没有重大过错的话,是不需要赔偿的,这是民法通则中关于无偿帮忙的规定。
以上为百科题库网整理的关于"2008年1月,深圳某校初三学生张文,因被嫁祸偷同学手机,而遭到同学追打和老师误解。为此,他在纸上写下“冤枉”二字后,便从五楼跳下,造成双下肢截瘫。你对张文同学的建议是"试题答案及解析,如想学习更多政治类竞赛题,欢迎访问www.baiketk.com查看搜索更多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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