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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修订的(民法总则)中明确规定了村(居)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特别法人资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村(居)民委员公可以取得统的社会信用代码,并可以依扶开展相应的民事活动,为基层群众提供公共服务。根据法律规定,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相关活动的合理程序是


①村(居)民通过民主选举,自己选举当家人,选举产生村(居)民委员会
②召开村(居)民会议由村(居)民会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决定
③村(居)民委员会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实行村务公开或工作报告,定期向村(居)民会议报告工作,接受村(居)民的监督与质询
④村(居)民委员会密切联系村(居)民,经常了解村(居)民的具体要求
A. ①→②→③→④
B. ①→④→②→③
C. ④→①→③→②
D. ②→①→④→③

所属分类: 政治 (免费栏目) 浏览量: 89 次


村委会开展活动的合理程序是首先是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这道题没有涉及到管理。①是选举,选举当家人,组成村委会,②是决策,③是监督。④是村委会委员了解民意。A不合题意,先了解民意进行决策,然后才是监督。B符合题意。选举、了解民意进行决策、监督。故选B。C不合题意。应该是先选举。D不合题意,应该是先选举,组成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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