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195元。
应纳个税所得额:8000-5000=3000
应交个税:3000*10%=300
速算扣除:105
实交个税:300-105=195。
我国的新个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10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并按新的税率表计算纳税。针对此次个税改革,北青报记者梳理了其中的重要时点过渡阶段的税收政策。
对于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个税没有按照新规扣除的解决办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告,对于扣缴单位在今年10月1日(含)后发放工资薪金时,没有按照5000元费用减除标准扣除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投诉,税务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并向扣缴单位做好宣传辅导,尽快给予解决,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如果扣缴义务人办理申报时将“税款所属月份”误选为“2018年9月”,导致未享受5000元/月的减除费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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