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则:三权分立。著作:《沧法的精神》。
(2)差异:材料一实行君主立宪制,材料二实行共和制;材料一将公民分为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以纳税额和社会地位限制公民选举权利;材料二取消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之分,扩大享有选举权的公民范嗣。评价:共和制的确立和公民权利的扩大,有利于调动人民积极性,推动大革命的深入发展,具有反专制的进步意义;没有给妇女公民权,有其局限性。
以上为百科题库网整理的关于"“凡年满21岁,精神健全的男子(目前因犯罪而坐牢者除外),都有选举权……议会每年改选一次”。这是伦敦工人协会于1838年5月提出的《人民宪章》的内容。他们的要求是"试题答案及解析,如想学习更多历史类竞赛题,欢迎访问www.baiketk.com查看搜索更多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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