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政权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材料“将不同学校分立的政治、法律两系加以合并组建新的政法学院,强调法律和政治是不可分的,法律应服从政治”反映了法律为人民政权服务的特点,故A正确;材料未涉及旧中国法律体系的不良影响的问题,故B错误;组建新的政法学院,并不能说明社会主义的法律教育体系建立起来,故C错误;将分立的政治、法律两系加以合并,这与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任务没有直接联系,故D错误。故选A。
以上为百科题库网整理的关于"1952年新中国进行了院系大调整。调整前,旧法学院是政治系,法律系分设,以示法律独立于政治之外。调整后,将不同学校分立的政治、法律两系加以合并组建新的政法学院,强调法律和政治是不可分的,法律应服从政治。这种变化"试题答案及解析,如想学习更多历史类竞赛题,欢迎访问www.baiketk.com查看搜索更多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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