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承担了向丙公司回购股权的义务,表明A公司存在向丙公司交付现金的合同义务,在A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层面,该股权信托融资应作为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乙公司并未因股权融资承担向丙公司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亦未承担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丙公司交付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表明该股权信托融资不满足金融负债的定义,因此乙公司在其个别财务报表中应该将该股权信托融资确认为一项权益工具。
以上为百科题库网整理的关于"A公司的子公司乙公司向丙信托公司以股权信托的方式进行融资,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为3年。该融资款作为丙公司对乙公司的增资,其中,人民币400万元作为实收资本,4600万元作为资本公积。增资后,乙公司实收资本由原来的人民币1200万元增加至1600万元,丙公司持股比例为25%。A公司与丙公司同时约定,信托存续期间,丙公司不参与乙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亦无表决权,但享有参与分红的权利。信托期限届满之日,A公司回购丙公司持有的股权,股权信托计划终止。股权回购款为投资款本金加上固定回报,并扣除累计已支付的现金股利。其中,固定回报按投资款本金和年利率8%计算。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试题答案及解析,如想学习更多其他类竞赛题,欢迎访问www.baiketk.com查看搜索更多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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