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拒付租金的,适用1年的短期诉讼时效期间,自2012年5月5日起算,2013年5月5日届满。(2)本题中,中止事由完全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前,诉讼时效不中止。
以上为百科题库网整理的关于"2012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2年8月,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 )。"试题答案及解析,如想学习更多其他类竞赛题,欢迎访问www.baiketk.com查看搜索更多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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