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80÷(80+60)+0.35×(30÷(30+40)+0.30×(40÷(40+60)=47%
沈阳分支机构应预缴企业所得税=160×47%×50%=37.60(万元)
以上为百科题库网整理的关于"某法人企业总机构在北京,沈阳、大连分设两个二级分支机构,沈阳分支机构收入、工资、资产、三项分别是80万、30万、40万;大连分支机构收入、工资、资产、三项分别是60万、40万、60万;2011年一季度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额160万元,沈阳分支机构一季度预缴税款为()万元。"试题答案及解析,如想学习更多其他类竞赛题,欢迎访问www.baiketk.com查看搜索更多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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