缝纫企业提供加工劳务和销售缝纫制品取得的收入应当缴纳增值税,该缝纫企业在2010年5月应当缴纳增值税=(70000+4000)×17%=12580(元),城建税=12580×7%=880.6(元),教育费附加=12580×3%=377.4(元)。
以上为百科题库网整理的关于"某位于市区的缝纫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10年5月份提供加工劳务取得的收入为70000元,销售缝纫制品,取得的收入为 4000元,上述业务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该缝纫企业在2010年5月缴纳的税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元。"试题答案及解析,如想学习更多其他类竞赛题,欢迎访问www.baiketk.com查看搜索更多相关信息。
转载请注明:百科题库网https://www.baiketk.com/q_BKDr4PZRuEUVpDwTSyKQew.html
栏目最热
相关题目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