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题库网 分享最新题库资源与答题解析


期货公司为债务人的,下列关于人民法院保全或执行的陈述,正确的有(   )  。


A、不得冻结、划拨专用结算账户中最低限额的结算准备金
B、期货公司已经结清所有持仓并清偿客户资金的,可以冻结划拨其结算准备金
C、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冻结、划拨保证金账户中属于期货公司的自有资金
D、不得冻结、划拨客户在期货公司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

所属分类: 其他 (免费栏目) 浏览量: 75 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

第五十九条 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为债务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冻结、划拨客户在期货公司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有证据证明保证金账户中有超出期货公司、客户权益资金的部分,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不能提出相反的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冻结、划拨该账户中属于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的自有资金。

第六十条 期货公司为债务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冻结、划拨专用结算账户中未被期货合约占用的用于担保期货合约履行的最低限额的结算准备金;期货公司已经结清所有持仓并清偿客户资金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划拨其结算准备金;

以上为百科题库网整理的关于"期货公司为债务人的,下列关于人民法院保全或执行的陈述,正确的有(   )  。"试题答案及解析,如想学习更多其他类竞赛题,欢迎访问www.baiketk.com查看搜索更多相关信息。

转载请注明:百科题库网https://www.baiketk.com/q_GkWtz8MTzct6hj2mRF49Z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