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以上为百科题库网整理的关于"2018年12月1日,甲公司与乙加工厂签订了加工1000件羽绒服的合同,总价款20万元,双方约定乙加工厂于12月22日交付羽绒服之后,甲公司一个月后支付价款。12月10日,乙加工厂要求甲公司先支付价款用来采购布料,甲公司拒绝。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之所以这么做,是因其享有()。"试题答案及解析,如想学习更多其他类竞赛题,欢迎访问www.baiketk.com查看搜索更多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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