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境外股息所得实现日为被投资方作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不论该利润分配是否包括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均应作为该股息所得实现日所在的我国纳税年度所得计算抵免。该2000万元均属于该居民企业2014年取得的股息,就该股息被扣缴的预提所得税以及该股息间接负担的由境外子公司就其2012年、2013年度利润缴纳的境外所得税,均应按规定是适用条件在该居民企业2014年应纳我国企业所得税中计算抵免。
以上为百科题库网整理的关于"某居民企业的境外子公司于2014年12月1日股东会决定,将分别属于2012年、2013年的未分配利润共计2000万元分配。则这2000万元股息应在该居民企业( )年度应纳我国企业所得税中计算抵免。"试题答案及解析,如想学习更多其他类竞赛题,欢迎访问www.baiketk.com查看搜索更多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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