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在第3旬应得到的工程款为地震造成的工程实际损失和完成的工程量款额之和,即:500×800+100000=500000(元)。
以上为百科题库网整理的关于"某桩基工程,业主通过招标与某基础工程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估计工程量4000立方米,合同价500元/立方米,合同工期为40天。合同约定:工期提前1天奖励2万元,拖后1天罚款4万元;工程款按旬结算支付。合同履行到第21天时发生了地震,造成停工4天,经工程师认可的施工方的实际损失为10万元,第3旬完成工程量800立方米;后期因机械故障停工3天,最后实际工期为50天。不考虑其他款项,施工方在第3旬应得到的工程款为( )万元。"试题答案及解析,如想学习更多其他类竞赛题,欢迎访问www.baiketk.com查看搜索更多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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