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考核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发行的特定对象数量要求。根据规定,定向发行特定对象的范围。特定对象的范围包括下列机构或者自然人:
(1)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3)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公司确定发行对象时,符合上面第(2)项、第(3)项规定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35名”。选项D中,超过了35名特定对象,因此不符合规定。选项B中的本公司股东不受此数量限制。
以上为百科题库网整理的关于"甲股份有限公司为非上市公众公司,2012年10月准备定向发行新股,下列其确定的发行对象的情形中,符合法律规定有()。"试题答案及解析,如想学习更多其他类竞赛题,欢迎访问www.baiketk.com查看搜索更多相关信息。
转载请注明:百科题库网https://www.baiketk.com/q_RAaDBbhauHMoTFh3AjJE3X.html
栏目最热
相关题目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