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在本题中,甲因个人原因欠合伙企业以外的第三人乙10万元属于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因此债权人乙不可以以甲欠自己的债务去抵销乙欠甲所在合伙企业的债务,债权人乙也不可以代为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各项权利,选项A、C错误;但是甲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即以其分得的利润偿付对乙的债务;债权人乙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选项B、D正确。
以上为百科题库网整理的关于"甲为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因个人原因欠合伙企业以外的第三人乙10万元。乙欠合伙企业货款15万元。现甲无力以个人财产清偿欠乙的债务,乙的下列主张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试题答案及解析,如想学习更多其他类竞赛题,欢迎访问www.baiketk.com查看搜索更多相关信息。
转载请注明:百科题库网https://www.baiketk.com/q_SMBZLUDQM9LoB2Xsb7By4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