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400万元,加上可加计扣除50%即200万元,则可税前扣除额6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400-(400+200)=-200<0;所以该年度不交企业所得税,亏损留至下一年度弥补;第二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500万元,加上可加计扣除的50%即250万元,则可税前扣除额为75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1200-(500+250)-200=250(万元),应交所得税=250×25%=62.5(万元)。
以上为百科题库网整理的关于"某企业按规定可以享受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2011年企业根据市场需求,拟开发出一系列新产品,产品开发计划两年,科研部门提出技术开发费第一年预算需400万元,第二年预算为500万元。据预测,在不考虑技术开发费的前提下,企业第一年可实现利润400万元,企业第二年可实现利润1200万元。假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且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预算安排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进度。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试题答案及解析,如想学习更多其他类竞赛题,欢迎访问www.baiketk.com查看搜索更多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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