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试行)》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办理私募基金销售、销售支付业务的机构开立销售结算资金归集账户的,应由监督机构负责实施有效监督。该条款中所述的监督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获得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证券公司。
以上为百科题库网整理的关于"办理私募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开立销售结算资金归集账户的,可由( )等监督机构负责实施有效监督。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Ⅱ.获得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Ⅲ.获得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Ⅳ.获得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资产管理公司"试题答案及解析,如想学习更多其他类竞赛题,欢迎访问www.baiketk.com查看搜索更多相关信息。
转载请注明:百科题库网https://www.baiketk.com/q_WogJfy6nXTmSsCf239Ayge.html
栏目最热
相关题目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