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事人以下原则承担:(1)永久工程、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坏,以及因工程损坏造成的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务损失由发包人承担;(2)承包人施工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4)因不可抗力影向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5)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承包人在停工期可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复工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以上为百科题库网整理的关于"某施工项目因80年一遇的特大暴雨停工10天,承包人在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工程发生费用2万元,承包人施工机具损坏损失10万元,已经建成的永久工程损坏损失20万元,之后应发包人要求修复被暴雨冲毁的道路花费2.5万元,修复道路时因施工质量问题发生返工费用1万元。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上事件产生的费用和损失中,承包人应承担( )万元。"试题答案及解析,如想学习更多其他类竞赛题,欢迎访问www.baiketk.com查看搜索更多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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