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以上为百科题库网整理的关于"A普通合伙企业由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出资设立,企业主要经营五金建材,张某享有20%的财产份额。后张某闲来无事开始做火锅生意,因经营不善,张某欠付甲公司100万元到期债务无法清偿。2019年1月甲公司在A普通合伙企业购买了一批价值100万元的建材,尚未支付货款。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关于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是()。"试题答案及解析,如想学习更多其他类竞赛题,欢迎访问www.baiketk.com查看搜索更多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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