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的,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如果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则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账户的借方。
以上为百科题库网整理的关于"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物资(非金银首饰)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的,其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应记入( )账户。"试题答案及解析,如想学习更多其他类竞赛题,欢迎访问www.baiketk.com查看搜索更多相关信息。
转载请注明:百科题库网https://www.baiketk.com/q_h6tjuwGigVesNiQZrUYR5t.html
栏目最热
相关题目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