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然灾害原因毁损材料的进项税额无需转出,应记入“营业外支出”账户的金额=20000-2500-500=17000(元)。
以上为百科题库网整理的关于"某企业因自然灾害原因毁损一批材料,该批材料成本为2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400元。收到各种赔款2500元,残料入库500元。报经批准后,应记入“营业外支出”账户的金额为( )元。"试题答案及解析,如想学习更多其他类竞赛题,欢迎访问www.baiketk.com查看搜索更多相关信息。
转载请注明:百科题库网https://www.baiketk.com/q_hNocEconN7xhC54sr8Jgd4.html
栏目最热
相关题目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