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考核特殊诉讼时效。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本题中,诉讼时效期间为2013年1月5日-2014年1月5日。中止诉讼时效是在诉讼时效结束前6个月内,本题由于不可抗力发生在6个月之前,而且在6个月时已经消除,因此,诉讼时效期间还是2013年1月5日-2014年1月5日。
以上为百科题库网整理的关于"张某租赁李某的房屋居住。2013年1月5日,李某提出支付租金要求,张某拒绝向李某支付已到期租金。2013年4月,李某出差遭遇车祸后,住院20天,此期间未要求张某支付租金。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李某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向张某收取租金的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试题答案及解析,如想学习更多其他类竞赛题,欢迎访问www.baiketk.com查看搜索更多相关信息。
转载请注明:百科题库网https://www.baiketk.com/q_iudCLE6KS4HsYXiXMcx8og.html
栏目最热
相关题目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