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八条,企业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经税务机关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在补征税款时加收利息。《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三条,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进行纳税调整。新税法第四十三条,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新企业所得税与新会计准则差异分析(汇总)
新会计制度与涉外企业所得税法差异分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薪支出与应付职工薪酬配比
以上为百科题库网整理的关于"关于关联企业的纳税调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试题答案及解析,如想学习更多其他类竞赛题,欢迎访问www.baiketk.com查看搜索更多相关信息。
转载请注明:百科题库网https://www.baiketk.com/q_p60079078c9c5f.html
栏目最热
相关题目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