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眀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
以上为百科题库网整理的关于"2020年5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5月10日先交货,5月20日乙后付款。交货前夕,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甲公司遂决定中止交货,并及时通知乙公司。甲公司的行为是( )。"试题答案及解析,如想学习更多其他类竞赛题,欢迎访问www.baiketk.com查看搜索更多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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