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题库网 分享最新题库资源与答题解析


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的机构的负责人或者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年之后才能担任再次担任


A、3
B、4
C、5
D、6

所属分类: 其他 (免费栏目) 浏览量: 92 次


《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二款: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五年。

以上为百科题库网整理的关于"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的机构的负责人或者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年之后才能担任再次担任"试题答案及解析,如想学习更多其他类竞赛题,欢迎访问www.baiketk.com查看搜索更多相关信息。

转载请注明:百科题库网https://www.baiketk.com/q_Q3wAsQgJHNc5pYWursJzpG.html